黑龙江省实验中学文明学生评选条件

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努力学习,尊师爱校、讲文明、懂礼貌、同学之间友爱、团结互助、遵守社会秩序、守纪律、爱护公物、无吸烟、斗殴、说脏话、考试舞弊等不良习气。

黑龙江省实验中学三好学生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逐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行动上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纪律和法制;自觉地用《规范》规范自己的言行,操行等级为“优”。②学习目的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肯动脑筋、独立思考、勤奋、刻苦、锐意进取,部分学科成绩优秀,其它学科成绩良好。③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体育达标成绩良好以上,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④劳动观点强,有吃苦精神,认真参加日常值日清扫及班级、学校组织的其它公益劳动。⑤在各项活动中起骨干作用。

黑龙江省实验中学

学生奖励规定

奖励:凡我校学生中全面发展,勤奋学习,立志成才,并取得优异成绩者,都按以下规定条件,给予奖励。

一、校优秀学生标兵

每年于下学期开学典礼评选树立校“十佳”优秀学生标兵。由班级、学年推荐,全校评选,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在宣传橱窗设光荣榜,刊登事迹材料,学校存档,记入学生档案。

二、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

每年下学期开学典礼评选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给予表彰奖励。

学校每学期末,评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发给荣誉证书,给予物质奖励,事迹材料学校存档,并记入学生档案。

三、各单项积极分子奖

学校设学习积极分子奖、活动积极分子奖、体育积极分子奖、劳动积极分子奖、科技积极分子奖等单项奖。

每学期末进行评选,发给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四、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奖

1、学校每年组织一次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和化学(理科)、政治和历史(文科)学科对抗赛,设一、二、三等奖,对获得同学给予物质奖励。

2、参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荣获国家或省、市赛区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学校颁发奖金。标准如下:

国家级:一等奖:500

二等奖:400

三等奖:300

省级:一等奖:200

二等奖:100

三等奖:80

市级:一等奖:60

二等奖:40

三等奖:20

(同次竞赛先后获各级别奖励,只取最高等级)

五、各级中学生运动会竞赛奖

1、荣获国家、省、市级单项竞赛前五名,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学校分颁发奖金。

单项:

国家级:

第一名:500

第二名:450

第三名:400

第四名:350

第五名:300

省级:

第一名:200

第二名:170

第三名:140

第四名:110

第五名:80

市级:

第一名:60

第二名:50

第三名:40

第四名:30

第五名:20

团体

国家级:冠军每人200

亚军每人170

季军每人140

省级:冠军每人120

亚军每人100

季军每人80

市级:冠军每人50

亚军每人40

季军每人30

六、各级艺术类竞赛奖

1、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学生奖励规定学校每年组织文艺、书法、绘画、摄影、小制作等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对获奖同学给予物质奖励。

2、经学校批准,参加各级教委组织的国家、省、市级各类比赛,对荣获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学校颁发奖金,标准如下:

国家级:一等奖:500

二等奖:400

三等奖:300

省级:一等奖:200

二等奖:100

三等奖:80

市级:一等奖:60

二等奖:40

三等奖:20

(同一作品先后获各级别奖励,只取最高等级)

七、奖学金

(一)奖学金奖励标准和条件:

一等奖学金:奖励每生400元。高一、高二学生学年总分排名理前五名,文科前二名,且平均分达到90分的,所有单科成绩在75分以上的,高三学生高考成绩超过本年度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80分的,获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奖励每生300元。高一、高二学生学年排名理科第六到第十名,文科第三名,且平均分达到85分,所有单科成绩在70分以上的,高三学生高考成绩超过本年度重点院

校录取分数线70分以上获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奖励每生200元。高一、高二学生年总分排名理科第十一到第二十,文科第四、五名,且平均分达到80分,所有单科成绩在65分以上的,高三学生高考成绩超过本年度重点院校录取分数60分以上获三等奖学金。

四等奖学金:奖励每生100元。高一、高二学生学年总分排名理科第二十一第七十,文科第六到第十名,且平均分达到75分,所有单科成绩在60分以上的,高三学生高考成绩超过本年度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50分以上获四等奖学金。

(二)评定办法:

1、每学年评定一次,两个学期中有一个学期平均分没达到75分或所有单科成绩有一科或一科以上不及格的没有资格参加学年奖学金评定。

2、学年排名理科第二十名,文科第五名以上的学生,平均分和所有单科成绩达到哪个奖励的分数标准,就归哪个奖级的奖励。

3、学年总分排名按上下学期末考试成绩之和的二分之一计算。

4、有AB卷的学科成绩,要折合成百分比计算。

八、退费奖

学校对学业成绩优异的高一、高二自费生和寄读生实行退费奖。被评定获一等奖学金的退一年的全费,获二等奖学金的退一年的半费,获三等奖学金的退一年的四分之一费,获四等奖学金的学生再兼发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