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学校研究型高中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的研究意识和研究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解决上级课题名额有限及申报条件等问题,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校本小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2019年度校本小课题突出问题导向,选题要从工作实际出发,聚焦学校的核心工作和教育教学实践中急待解决的具体问题,紧紧围绕课程开发、课堂教学改革、问题化学习、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学生发展指导、教师专业发展等主题,开展实践性研究与创新。
二、申请条件
1. 凡我校在职教职员工均可申报校本小课题。
2.每位教师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校本小课题。
三、申报程序
1.填写《2019年度小课题申请书》(附件1)
2.课题负责人登录学校智慧校园平台http://xk.msyk.cn/,按要求填报课题信息。(具体填报要求及操作步骤见《2019年度校本小课题智慧校园平台填报指南》)。
3. 申报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 10月31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4.课题申报截止后,校科研处协调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可立项的题。
5.校科研处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对立项课题下发课题立项通知书。
四、课题管理
1.校本小课题挂靠在黑龙江省教育学会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分会。(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分会是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的分支机构)
2.科研处将立项的课题纳入学校研究计划,分别建立研究档案,开始全程管理和服务。
3.批准立项的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组需自行建立课题研究档案,收集整理好课题研究的所有过程性材料,为结题做好准备。
4.课题研究实行年度上报制度,课题主持人每年年末将本年度课题研究材料交科研处备案。
5.学校可从校级课题中择优推荐申报市级以上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五、结题验收
1.课题结题时,课题组向科研处提交结题申请报告,报齐结题所需材料,科研处协调校学术委员会对校级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验收鉴定。
2.校科研处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对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下发课题结题证书。
黑龙江省实验中学科研处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