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考生:
截至2023年5月17日24:00,我校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初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初审结果详见附件。
二、现场确认时间、确认地点:
请接到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23年5月19日 13:00至15:00,在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南岗区海城街1号),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如考生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持相关佐证材料在现场资格确认时,进行重新确认。
三、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我校留存用于存档备查。
3、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到场;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现场确认通过者,领取准考证后方可参加笔试。
附件:
语文初审通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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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初审通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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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初审通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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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实验初审通过名单
/images/uploadfiles/202305/20230518184033_5199.xlsx
信息技术初审通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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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术初审通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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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初审通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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